一、都市更新業務:
(一)都市計畫更新
都市更新政策及中、長程計畫之擬定及修訂。
都市更新地區劃定、都市更新計畫之核定及公告禁止事項。
都市更新計畫之擬定事項。
都市更新地區及計畫之調查、評估(如民眾意願調查)。
(一)都市更新審議 點此展開
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籌組、委員聘任。
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會務運作及審議相關行政業務。
(二)都市更新管理
都市更新自治法規擬訂、修訂。
都市更新自治法規解釋。
都市更新基金支用核定管理。
都市更新團體籌設之核准及解散。
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執行情形及監管、罰鍰等相關事宜。
(一)都市更新服務
都市更新稅捐減免申請。
都市更新容積移轉許可核發。
(二)都市更新工程
都市更新工程興辦核定。
都市更新工程規劃設計。
都市更新工程之招標訂約或議價。
都市更新工程之監督、估驗、設計變更、結算、驗收、決算、移交接管。
四、都市更新專案計畫
六、都市更新資訊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