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賃注意事項
土地出租後怕租約到期,土地收回時,有可能要花一大筆錢整理土地,
你可以在出租時雙方於租賃契約載明,租約到期或承租人要提早解約, 承租人須無條件將土地恢復承租前之狀況。
一、即有地上物須拆屋還地,如有雜物需清理乾淨。
二、承租人如因事業需要,需起造建物(有建物所有權登記),則雙方於租賃契 約上約定,其建物登記所有權人須為地主。
三、怕將來有租賃糾紛時,雙方得申請公證其公證費各負擔一半。
四、土地出租如需鑑界,則地主(出租人需負擔建兴費用。
必須把出租的房子或土地包裝好。
A.油漆、擺設…等,非常整潔乾淨。
B.出租價錢必須調查區段或隔壁的行情價錢
C必須讓租客感受到又好又便宜又乾淨又舒適採光良好,更重要的是安全性。